保定市北市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转学

词抒笙歌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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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北市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转学
以下是关于保定市北市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详细规定:第一条提到,当学生户口以及家庭住址发生跨省、市、县的迁移时,允许进行转学操作。第二条具体说明了转学所需的文件:学生必须持有有效的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同时需要提供原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盖有学籍专用章的学生档案,其中包括转学证和学生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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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咸海风 微咸海风
第六条:学生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者,准予转学。第七条:学生办理转学须持有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学生档案(转学证、学生档案均要有原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跨省市转学的还要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和转入校的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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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熊饼干 小熊饼干
根据保定市北市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在处理学生休学、复学、转学、留级、退学等事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程序。这些手续应在每周一到区文教局普教科进行办理,并确保在学生档案的相应栏目中详细记录学籍变动情况。任何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其学籍将被视为原状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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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定市北市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学校通常不接纳借读学生。然而,在特殊情况允许下,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学生可以申请借读:父母双方需在国外工作满一年以上;或者父母双方因支援边疆建设而在当地就读面临困难。对于在我区借读的学生,由于他们并非正式在校生,因此不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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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心 甜甜心
一律按原学籍对待。第二十一条:学生死亡要在事发后一个月内由学校出信到区文教局注销学籍,非正常死亡的,要写出一式两份情况报告,于注销学籍时一并报区文教局备案。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文教局普教科负责解释。附:各中、小学学生数据库格式。各中、小学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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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收借读学生。如学额许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予以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在当地就读困难者。在我区借读的学生因不属正式学生,不办学籍,因特殊原因须入学籍者,须经区文教局普教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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