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

凝露香寒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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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柔又嚣张 温柔又嚣张
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高中学校一般不开除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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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秒。 這一秒。
学籍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学校和市地教育局(教委)学籍主管部门负责;初中及城市小学学籍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教委)学籍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小学学籍由学校和乡镇学籍主管部门负责。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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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客 花客
◆◆◆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本学段内只允许跳级一次,每次只能跳一个年级。小学一年级不允许跳级。◆◆◆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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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族鬼圣 皇族鬼圣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潍坊市出台《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旨在确保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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