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总则

无名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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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恋者 暗恋者
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总则
为了强化丹东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确保教育秩序稳定并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建立科学且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厅的指导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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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黎明 深秋的黎明
丹东市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有一套详细的规定。首先,规定指出,儿童在6周岁时可以开始小学生活,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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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世万物 傲世万物
丹东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中,对于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业的情况,有明确的休学政策。根据第二十三条,当学生因伤病无法坚持学习,允许休学。休学的申请需由学生本人亲自提出,并附上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接下来的程序是学校进行审核,随后提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发放休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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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落的满地记忆︶︶︶ 遗落的满地记忆︶︶︶
丹东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办法注重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肯定和对错误行为的管理。第三十二条,对于那些在德、智、体各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学校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多样,包括当众表扬、通报表扬以及授予荣誉称号,这些荣誉都会被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作为其成长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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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风轻轻吹 晚风轻轻吹
丹东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当学生全家因迁居(包括本市内外、区县间迁移,以及超过5华里的随父母迁移,以户口和房照为依据)或有特殊困难需要转学时,可提交转学申请。然而,学生在休学期间是不允许转学的,除非有第十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转学时,学生必须留在原年级,不得升级或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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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酒 淡酒
丹东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中,对借读生有明确的规定。借读生指的是居住在非所属学区,但在该学区有直系亲属提供监护并负责其生活和教育的学生。值得注意的是,市直中小学之间是不允许互相借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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